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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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這樣的人能跟哪些人共事呢?

當自己問了自己這個問題後卻不爭氣的笑了,是,不爭氣──我,一直是,無法與人共事的吧。我想。

強烈的主見,好聽點可以說是自主性,難聽點就是我不希望被別人插手我的創作,或大或小,在我人生當中的起起伏伏裡我是不想要如此的,回想起那時大概高二吧,那時還有著熱血,我可以因為別人原先答應放給我做,後來卻硬要攪渾水把我的大局破碎時候我的怒火,甚至到了想要決裂的層次,合作,很多人都說可以事半功倍,但對我卻是一種赤裸裸的破壞我想,但這並不是不接受別人的批評或怎樣,只是,我想我是屬於那種不擅言詞、不太會跟人溝通出真實想法的那掛人,有些東西,說出口得當下即是毀滅。

不只是在創作,人生也是。

許多意想不到的訕笑卻往往成了改變我後來軌道的轉捩,我一直記得我曾有跟某位朋友說過,其實我也並不是耽溺於回憶終不肯自拔,一味活在過往的,但對我而言確實大多數的時刻我都在檢視,都在撕開那些過往的瘡疤──這樣好嗎?幹嘛這麼自虐?許多人都有問過,但我想這些問題都跟問我為什麼要留長髮這件事一樣如石入水回音渺茫。

很多事情不能也不必不需解釋的。就像革命,有時候你根本不知道的這當下你的舉動們能否真的改變世界,但是你卻執意的以為這就是你的人生最為壯闊壯麗壯美的時刻,是一種無法迴轉只得前進的moment。而我,執意撕開這些的原因也是因此,我想知道現下的自己如何成為自己,成為這個時刻的我,每分每秒每時每刻的際遇都是我想要迴返的──或說,是因為現下的我正迷惘,我多想重返那些義無反顧的時刻。還記得在我高中某段時期的作文老師曾用過這樣一個比喻(對義無反顧這個詞彙)讓我深刻至今,她說:「我們都忘了還在當小孩時候,可以無視眾人眼光地踩著那種會啪搭啪搭響的鞋子行走──」,義無反顧,不就是如此簡單的一件事否?

又回到共事這個問題上,說真的,我不趕輕易投入的原因很簡單,對我而言要做,就只能做到最好,那些次級的消退的玩鬧心態是不存在的,所以,我會好好的思索是否真的有必要,對於那些事情。也是今日的我為何如此的緣故我想,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夢,也都藏著腋著不同的心思,我知道你們大概為了什麼呵,但那些對現在的我而言又是什麼呢?

天底下不會有簡單事,不是對你們的嘲笑或著諷弄只是,事實上我無法接受那種的,我知道不會像表面上如此簡單而是暗潮洶湧的有許多困難待突破,但對我,卻真是實實確確的無法接受那種集體暗示(我知道你們沒有,但我想懷著這夢不就是種自我成就的暗示?),我不懂情況沒資格說話,但是,但是在談話的過程中我總會走神至書中曾描述的那樣,台上是成功者,台下則是失敗受損的羽翼,在這場集體催眠大會中每個人都修復了前些日子在社會翻滾弄傷的身軀,重掌丰潔,這樣不好嗎?

這樣當然是好,一個完全正向的環境對一個人的影響甚大,但這樣就是你想要的嗎?我問。我想答案並非肯定。自然,不會有人抗拒幸福的來臨的。但這幸福是用什麼去換?時間?青春?還是他人之血?

我不斷叩問,可上天並未垂簾。

時間仍走,世界不曾為了我們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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