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年歲

我已經過了可以遺忘的年紀,我心中如此說。


歲月,時光,一切不可能再重頭的東西於我,都是點滴新墨。


我曾告訴別人,我想要的,我必須如此的,但如今也化作雲煙。


堅持一件事,一個人,或是一種執著往往並非常人所能及瞭,尤其我又是在脫俗的路上,總是不小心寫著寫著就脫離了人世。


鍾文音說偏執經年,時光自指間流逝,除此,我們都是堅固的執守者,不願太快或太早擺脫,那牽掛底心的凝物。


如普魯斯特的十五年華,莒哈絲的十八歲前....每段每段的浮伏的過去,都是我們難以忘懷的曾經。


對於我,也有,不過大抵還在累積。


每個花雪風月的夜晚或是晴歌,每段刻骨銘心的相識又或別離──我的生命還在延續,還在累積其厚度跟意義。


我想起前些日子文概課聽到的"文學如牆",其中有個很不錯的譬喻由同學提出,上色──用油漆粉刷的過程。


油漆的痕跡,是抹滅不了的痕跡,它只能選擇被覆蓋,然後日覆一日的外凸,受到補強。


如同我們的生命一般,本質在於其的不可抹滅性,所有的過去都不可能消失,而所有的現在都將成為過去。


每個階段性的傷口,痛過了,撫平了,最後還是會留下個曾經結痂的痕跡,除了你自己沒有什麼會完全消失,消失在你生命的分際。


人生如夢亦如歌,輾轉百年,然後歸於平無。


那在其中能夠把握的,也只有你自己。


不管好壞。


3 則留言:

  1. 何謂脫俗?

    版主回覆:(10/08/2010 12:57:21 PM)


    米蘭‧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說的也許比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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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啪啪啪((鼓掌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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