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遺書19 當永劫不再回歸

今天被點出來了,題目後半段的那句話──永劫,不再回歸。


我很斗膽的借用了尼采的那句名言(亦被米蘭‧昆德拉寫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輕)之中的──永劫回歸。


永,表示永恆。


劫,表示劫歷。


之於我的永劫,意味著生活,不管好壞。


但是老師卻在今天提出了質問,她認為永劫表示的就是不好的事情,是大家都不願回復的一種狀態....


當我解釋,她卻又表示不管如何,應該使用較為貼切的文字,不該讓讀者有所錯覺。


 


聽至此,我心惶然。通俗的文字。


 


我無法不贊同她的表示,因為她是教師,文字之於她教導的主要目的是簡單明瞭,不會讓任何人有誤解認錯的機會,所以她強調的是通俗。但如此放到我們的課程(文學寫作)當中是否合適?我不知道。


我只感覺我似乎永遠逃離不了那個噩夢,記得當我高中時的那種噩夢──試卷發到一半,老師臉色陰沉的喊你過來質問:「為什麼你不能寫些好理解的東西?我要求的這樣很難嗎?為什麼每次你都要這樣去顛倒不該顛倒的語彙,自創新詞....?」


回到那種被限制禁錮的時候....


我不懂,文字的存在價值是表達,但表達的接受度卻該是人類所努力的,你無法因為一個人說出了先進了十年二十年的寓言而迫害他(理想,但實際往往相反)。


我獨自嚥下這更深層的孤獨一個人往書堆中行去,或許吧,這樣我才能讓我的文字安息。


 


他們不需要他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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