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足跡

如果丟棄了回憶,那麼我就不存在了。


 


深夜,果然運指如飛。


原本不知道要日更什麼的也突然跑出來了(不要打我


 


過去,是些什麼呢?


有些人說是種沉痛,必須用箱子裝起埋葬才能前進的沉痛。


有些人則是認為那是種甜蜜,可以不斷不斷重溫的甜蜜。


我呢?


一直認為過去,是種必須。


 


無論重來多少次都不會有所更替的必需。


 


我的過去,其實沒有很甜,而且還滿佈棘藜碎荊。


但是我卻認為,那種種是個轉捩。


過去發生過的,釘下了的傷痕不可能會變,也永遠不會有釋懷的那天。


除非跳脫輪迴,達到涅盤。


 


沒執著過就不知道什麼是執著,沒有過就不知道什麼是有,沒愛過就不知道什麼是悲過。


 


於是,有了現在的我。


我很慶幸,我的亂七八糟凌亂。


我很慶幸,我的顛三倒四。


我很慶幸,我是如此的孤單寂寞。


所以,我是我,不可為人所取代。


 


夜深,燈熄,樹被削落了剪影。


人悽,淚落,哀悲交替過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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