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我走了別再懷念我

有時候就是想說。


 


時間凌亂到了最後,漸漸的開始無關緊要,無關緊要到了後來,便是反瞰自己的人生。


短短十數年間,大起大落。


十七歲,是個很珍貴的年紀,是個最勇敢也最天真的年紀。


我一直想對某人說。


跨越了十七以後迎來的通常不是成長的喜悅,而是責任的重擔,一輩子逃脫不了的那種責任重擔。


我的十七歲,在混亂與矛盾中度過。


我一直是不快樂的,在某件事之後,我將自己沉淪放逐,於文字,於網絡,於虛無之洋浩浩無盡。


我笑著哭泣,我努力著不喜歡的事,我拼命,拼命的燃燒渴望早早死去。


奮力掙扎,渴望越陷越深。


不能說我不是自私的,父母養我育我,縱然不順我願,但我仍不可如此放蕩。


不能說我不是自私的,用如此消極厭世的方法,面對,假裝捨棄。


可,最後,我得到的解答與評價卻是令人有所驚訝。


 


不知不覺,我不再自棄。


不知不覺,我找到了新的定義。


歌唱完了,可以重譜,故事沒了,可以自己寫──在不斷不斷的鑽營之中,我也看見了一個不同的出口。


當然,還是會哀傷。


還是會害怕、驚懼、不安、惶恐。


但是,不會再畏縮了。


因為我早已走遠了,剩下的這片,是虧欠的這片。


我欠朋友擁抱,欠情人愛戀嗔痴,欠父母育養恩海,欠眾生一個又一個說不完的故事。


生命,對於我已然毫無意義。


但是我要用我的毫無意義去譜寫,一個又一個的瑰麗。


或許只是像個瘋癲之人整日哼哼唱唱,又或許只是獨自塗塗改改,但我願意。


 


如果世人要棄我,那就讓我活在自己的想像裡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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