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十七歲
After fifty-seven days 我十八歲
但是現下的我的慾望,僅僅剩下一點點相關的聯想
一個死物,床;一個活物,人;一個動作,睡
重疊,如此爾爾
剩下的生命,抑或是生活中自然也有很多很多可供倚靠的臂彎
卻少了個最安安全全的避風港
如同我貪戀我床鋪上的那些布偶一般,貪戀著他人的體溫氣息
於是沉淪,於是墮往
那及塵之下的 碎瓦
『純文學才是文學,他們(作家)總是企盼著讀者們在作品之中尋找到共鳴;而大眾文學作家倒是種冒險者,身先士卒的帶著群眾前行。』
於是乎
是否文學的準則與否只決定在企圖之中?作家對作品的企盼?
慾望
最終是 片片飛飄的碎瓦,,,還是凝聚的大共和體?
我沒有遺忘過我們的約定,
回覆刪除那麼你呢?
版主回覆:(07/08/2009 08:33:35 AM)
我是那樣的幼稚且不成熟的企盼約定可以提早一天來到...
卻無法去更迭命定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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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七夕,牛郎與織女能在鵲橋之上相會
妳我,有那個可能性嗎?
如果我們都有心,
回覆刪除一定可以的,
只是我有點擔心而已......
記得我之前告訴過你我的身體最近怪怪的嗎?
已經維持到現在了,
這星期都要一直跑醫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