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後記‧寫給曾經的自己

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寫給曾經的自己,這標題似乎下得有些沉重。


不過我想說的只是給曾經,給每個我們共同的曾經,在失落的彼端渴望重新拾起的那個莽撞自己。


故事的背景很現實,大略是上周還上上周的事吧。


自己因為些許因為將手錶扣押在他人手上,那時自一開始的自以為是,到後來的惶恐戒懼差別真的好大。


而卻也是因為如此,我才更正面的看見了自己──被社會物化,將時間當作所有的那個自己。


是種回顧,在寫字的當下或許不察,但在將來一定明瞭的一種釋然。


 


而近來看了朋友的幾篇文章,大略都是走另外一種的,泛大眾化的模板。


我想了,對於我似乎是不可能的。


一直以來,我的方向就偏離了所謂的能夠被理解的範圍,我只想靜靜的寫些小感動,寫些我所看見的事。


文學,不是夢;而是我的生活方式。


我不想自己忘了,所以我用文字記憶。


記憶所有曾經的,無論大小真假,無數多個輪迴,都被我一一用紙筆記下。


這是屬於我的書寫──我的看見。


 


雖然只讀了一本書,但讓我對郭敬明很深刻的是他的細膩,在夢裡,在他的後記。


一切都回歸到了個最原始的狀態──靜。


至今猶記得當初看見他寫上坡路,回眸,燦若桃花的人們,在我的,或者是每個人的生命中大略也有如此的人們吧。


他們不一定深刻,但卻在眼神交際時會有種「我看見了你」的欣慰。


這也是一直支持我到現在的最大動力。


之於我,一直以來我透過書,透過生活,透過筆端不斷的在找尋所謂的『失去』對於人們的牽絆、連繫有何影響(因為我本身不太能夠接受失去,一個人,一段關係,一個老場景的輪迴再造,雖說生命的最後是無得亦無失,但我每每都會傷感於斯──)


偶爾,在夜深看見總會溫暖。


雖然我才剛起步,雖然我很多地方都還不夠完善,但還是有人看見了,圈點了,感動了。


我不需要太多的大眾,但只要有人能跟我一起看見,一起滿足於那份小且平凡的感動,這樣就足夠了。


 


寫給曾經的自己,你勿徬徨,未來,不可知的未來將一如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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